亞大附醫 護理部 113 學年度長期照護學系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(適用亞洲大學)

  • 2024-04-03
  • 黃羿淳
亞洲大學附屬醫院 護理部 113 學年度長期照護學系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(適用亞洲大學)
壹、目的: 為鼓勵優秀長期照照護學系學生從事臨床照顧服務員工作,建立產學合作關係共同培育 人才,特提供長照系學生獎助學金。
貳、適用學校: 亞洲大學。
參、適用對象: 長期照護學系自入學第ㄧ學年至第四學年在學學生。

肆、申請日期及條件:
一、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。
二、大學一年級申請: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(含)以上、操行成績80分(含)以上,在 校期間無不良紀錄。三、大學二~四年級申請: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(含)以上、操行成績80分(含)以上, 在校期間無不良紀錄。
四、需有師長推薦。 五、符合條件之清寒學生、原住民優先錄取。

伍、獎助名額及獎助學金金額:
一、獎助名額:經學校推薦彙整,一學年錄取 5 名
二、獎助學金金額: 長期照護系學生自入學第一年至第四年皆可申請,獎助學金 1 年 6 萬元,最高補助 4 學年(24 萬元),申請一年畢業後需服務一年,依此類推,申請補助年限需採連續 方式不可間斷。

陸、申請方式:
一、由學生向該學校長期照護系提出申請,並檢附相關資料,由該校審查後推薦。
二、繳交相關資料: (一)獎助學金申請表(附件一) (二)獎助學金師長推薦表(附件二) (三)自傳一篇(1000 字),包含自我介紹及生涯規畫 (四)前一學期(年)成績證明書,含實習成績、操行成績 (五)如為清寒學生或原住民,須提交清寒證明或原住民證

柒、審核及撥款:
一、申請資料請寄送本院護理部,經護理部初審後,取得院方核定後,將函覆通知學校 獎助學金推薦結果。
二、經本院審核通過後,本院人事室將依據核定名單寄送合約書,申請人於收到合約書 簽署後,即提撥獎助學金匯款至申請學生之存摺帳戶,並納入當年個人之綜合所得稅 申報。

捌、義務與服務:
一、在學期間,學生應遵守規,敦品勵學。
二、在學期間,校方應盡量安排在本校實習,實習單位由護理部安排。
三、在學期間若學業成績平均低於 75 分,操行成績低於 80 分,則須解約並返還已領取 之全部獎助學金。
四、本獎助學金之長期照護系學生,於此學制畢業後,需依據醫院規定之最遲到職日(畢 業後 30 天內)至指派院區就業,並依補助獎學金額履行合約年限義務,履約期自試用 期滿合格之次日起算且須採連續服務方式,不得分段完成,但特殊原因經本法人同意 者不在此限。
五、受獎助學生畢業至醫院之指派各服務院區,應考取照顧服務員證照或至少需完成照 顧服務員訓練經考評及格取得結業證書,如規定到職服務者仍未具備前述其一證照或 證書之資格,應一次歸還所申領之全部獎助學金。
六、領取本獎助學金之學生,畢業後服務之單位,應接受甲方之指派各服務院區(含亞洲 大學附設豐原醫院暨附設私立豐原綜合長照機構),且同意以輪值三班從事照顧服務 員為主要分配之單位,不得異議。
七、學生接受獎助學金期間,如中途休學、延遲畢業或遭退學處分,致無法於應報到日 辦理報到者,應於事實發生後ㄧ個月內以書面方式主動告知甲方,並應返還所領之全 部獎助學金予甲方。如乙方因服兵役或有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,致無法於應報到日 辦理報到者,應以書面方式向甲方申請延後報到並獲同意後,始得依甲方指定日期辦 理延後報到,否則視同違約,並應返還所領之全部獎助學金予甲方。
八、學生無正當理由未依約報到,視同違約,需返還領取之全額獎助學金;如於履約期 間自行離職者或因違反本合約書、甲方勞動契約、管理規章法令規定而遭受免職處分 者,皆視同違約,應按履行服務期限比例繳回獎助學金。